近日,微博科大兔兔发文称《河北遵化一企业家控诉:政府22年未兑现补偿承诺 千万损失难追讨》。 据文中介绍,河北省遵化市企业家吕兆云向本网反映称,2003年,其创办的青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青云公司”)遭建明镇政府非法强拆,经历了长达21年的维权,虽于2024年与市政府达成补偿协议,但协议至今未履行。
吕兆云向本网公开会议纪要、补偿协议等文件,希望政府可以兑现承诺并支付补偿。 强拆引发千万损失,补偿金额大缩水 据吕兆云介绍,2003年,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港陆公司)扩建期间,建明镇镇长张长城率百余人、动用多辆铲车,在未与他协商赔偿的情况下,强行拆除了青云公司位于遵化市建明镇的50亩厂房及设备。吕兆云称,被拆资产价值超2000万元,但2006年港陆公司仅补偿87万元,不足实际价值的5%。 为解决青云公司的搬迁问题,遵化市政府分别于2005年、2008年、
2011年召开专题会议,并形成了三份会议纪要:一、2005年会议纪要:承诺为青云公司新征20亩土地,按4万元/亩标准补偿;二、2008年会议纪要:要求以商业用地标准置换果菜批发市场西南侧20亩土地;三、2011年会议纪要:同意以75万元/亩价格出让43.6亩土地用于地产开发,并明确“以土地出让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”。
然而,上述承诺均未落实,吕兆云称政府以“土地规划调整”“ 、政府换届”、“领导人员更替”、“程序复杂”等理由推诿。 拒不履行补偿协议,政府纪要成“空头支票” 2024年,吕兆云与遵化市政府签署补偿协议,核心条款包括:1、补偿核算:以拆迁时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,扣除已付87万元,按贷款基准利率3倍计息;2、分期支付:协议生效次日预付200万元,确认补偿额后五日内付20%,剩余款项待43.6亩土地出让金到账后结清;3、违约责任:任一方违约需支付核定补偿额30%的违约金。
然而实际上协议却并未兑现,吕兆云表示,协议签订后,政府既未启动土地征转程序,也未支付任何款项。其多次催促无果,遂公开举报。本网了解情况后致电遵化市政府、建明镇政府及港陆公司,截至发稿前,尚未收到任何一方对举报内容的正式回应。 政府诚信大打折扣,人员更替绝非理由 2019年12月,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。该司法解释明确,以政府换届、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,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。因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,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。
吕兆云称自己只有两项诉求:1、兑现土地承诺:立即启动43.6亩土地的征转及出让,履行2011年会议纪要;2、货币补偿替代:若土地无法兑现,要求市政府、建明镇政府及港陆公司共同承担补偿责任,按协议支付本金及利息,保障股东权益。 从2003年的强拆到2024年的协议“搁浅”,这起跨越22年的纠纷,折射出企业维权之艰与政府公信力之重。法治社会下,如何让“白纸黑字”的承诺不再沦为“一纸空文”,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担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