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工作人员近日在山西大同市新荣区走访时发现,位于中新甘庄煤业对面的一处洗煤厂存在严重环境与安全隐患。该厂区未悬挂任何企业标识,堆料场完全裸露,粉尘污染随风扩散,周边道路和植被覆盖黑色扬尘,现场环境触目惊心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该企业涉嫌违反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安全生产法》等多部法律,亟待监管部门依法查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贮存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严密覆盖措施。工作人员现场看到,厂区内数万吨原煤、煤矸石露天堆放,未设置任何防尘网或喷淋设施,装卸作业时扬起的粉尘形成 “黑雾”,周边百米范围内能见度显著下降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上述法律规定,还可能依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整治。
值得关注的是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4 月公开的信访案例显示,当地多家洗煤厂因长期粉尘污染导致周边居民呼吸道疾病高发,甚至出现家畜中毒死亡事件。此次发现的洗煤厂与信访案例中的情形高度相似,若查证属实,企业负责人可能面临环境侵权民事赔偿,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明确要求,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。但该洗煤厂未悬挂任何安全标识,厂区内运输车辆与工人混合作业,煤堆坍塌、机械伤害等风险极高。法律专家指出,这种行为违反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,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,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,处五万元以下罚款;逾期未改的,责令停产停业整顿,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此外,洗煤厂紧邻居民区的选址问题同样涉嫌违法。根据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》,洗煤厂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。若该企业未履行安全预评价程序,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建设项目,面临强制拆除和高额罚款。
“隐身” 经营涉嫌逃避监管
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,企业必须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基本信息,包括名称、地址、经营范围等。该洗煤厂未挂牌、无标识的行为,直接违反上述规定,属于典型的 “隐身经营”。根据《条例》第十八条,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,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高管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未公示信息的企业往往伴随偷税漏税、非法用工等衍生问题。工作人员在现场未发现任何劳动保护设施,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装备,涉嫌违反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。若查证属实,企业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专项处罚,并需承担劳动者健康损害赔偿责任。
涉嫌非法占地与违规建设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条,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的,由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退还土地,拆除违建并处以罚款。记者通过卫星地图对比发现,该洗煤厂所在区域规划为工业用地,但企业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可能性极大。若涉及农用地转用,还需额外办理审批手续,否则将面临每平方米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,甚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此外,洗煤厂建设前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(环评)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三十一条,未批先建的项目将被责令停止建设,并处以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。结合现场施工痕迹判断,该企业极可能存在未批先建问题,需立即启动环评补办程序,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。
针对上述问题,本王工作人员已向大同市生态环境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提交线索。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》第七条,此类违法行为将被纳入监管重点,启动责任倒查机制。
权威人士强调,洗煤厂的 “三无” 状态暴露了监管链条的系统性漏洞。根据《环境保护法》第六十八条,地方政府若存在包庇、纵容行为,相关责任人将被给予记过、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。公众可通过 “12369” 环保举报热线或 “12345” 市民服务热线提供线索,共同监督企业合规经营。
截至发稿前,新荣区政府未就上述问题做出正面解答,本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,依法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与社会法治秩序。